《藝術竊案》

   Nora und Stefan Koldehoff
   諾拉與斯特凡.科德霍夫
◎著
  
想一想,偷一幅世界名畫要花多少時間、多少人力、多少金錢,要策劃多久才能成功。

告訴你,本書的小偷先生有些就在眾目睽睽下得手,有些只用了一瓶塑膠泡沫就馬到成功。

為什麼這些名畫讓偷兒覬覦,流浪在外的失竊名畫到底何日重見光明,
讓本書來告訴你。

本書共描述了史上十五件重大的藝術品竊案,從大家耳熟能詳的蒙娜麗莎到近代培根肖像的失竊,作者娓娓道出整個竊案的前因後果;案發的時間地點、參與的人物、動機、過程、結果,讓讀者彷彿進入時空隧道般,與當時的辦案人員一同前往事發現場,進入案犯的心理活動、體會物者焦切的心情、參與跨時空的辦案經過,是一本可以滿足讀者的好奇心的類偵探書。

作者簡介

諾拉.科德霍夫1974年出生於德國武珀塔爾(Wuppertal),曾在漢堡造型藝術學院中學習工業設計,現居科隆,為一名自由作家。

斯特凡.科德霍夫
1967年出生於德國武珀塔爾(Wuppertal),在校期間曾學習藝術史、日爾曼學和政治學,後來成為法蘭克福彙報、日報和WDR電視臺的自由記者。1998年至2001年間他曾擔任漢堡ART藝術雜誌的編輯和最終代理主編。現於克隆德國電臺任職文化編輯。DuMont出版社曾出版他所著的《梵古,謎團和真相》。

譯者簡介

鄭健 2006年7月畢業於北京語言大學德語專業,現為專職科技德語翻譯。

本書目錄


這案子肯定是受人委託的」
被盜且至今不知去向的藝術品         
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藝術品盜竊案

CASE 1        
失而復得的微笑──所有藝術品盜竊案的開業祖師
1911年:達文西的名畫《蒙娜麗莎》在巴黎羅浮宮失竊

CASE 2        
「公爵過得很好」──受盡波折的國家英雄
1961 年:法蘭西斯科•德•哥雅的作品《威靈頓公爵肖像》在倫敦國家美術館失竊

CASE 3        
壞事成雙再成對──竊賊青睞有加的貝特收藏展
1974 年:都柏林羅斯博羅府邸的貝特收藏展發生了四起竊案中的第一起

CASE 4        
巴黎,科西嘉和日本──粗暴的藝術品罪犯路徑
1985 年:巴黎瑪摩丹美術館的莫內展覽受到武裝搶劫

CASE 5        
啊!上當了──假員警真犯案
1990 年:美國波士頓的伊莎貝拉•斯圖爾特•加德納藝術博物館受到武裝搶劫

CASE 6        
我到來,我看見文森
1991 年:阿姆斯特丹梵谷博物館20件藝術品失竊

CASE 7        
「讓它響去吧!」──大師的作品就是這麼不見的
1992 年:盧卡斯•克拉納赫的8幅畫作在威瑪的宮殿博物館內被劫走

CASE 8        
無聲的吶喊──聽不見的呼救聲
1994 年:愛德華•孟克的名畫《吶喊》在奧斯陸國家藝廊內被盜

CASE 9        
「不止一雙手」──談判者與流浪者的角力
1994 年:多幅畫作在法蘭克福的席爾恩藝術館失竊

CASE 10      
「她不該這樣做」──藝術狂愛者的擁有與錯失
1995 年:斯特凡•布賴特韋澤開始了她的盜竊生涯

CASE 11      
靜得出奇
1998 年:盧西安•佛洛伊德所作的《法蘭西斯•培根肖像》在柏林國家藝廊被劫

CASE 12      
塑膠泡沫和紙板
2002 年:柏林「橋派」博物館發生闖入事件

CASE 13      
小精靈和蟾蜍
2002 年:馬德里的一間私人住宅遭到搶劫

CASE 14      
「只是一場演習」
2003 年:蘇格蘭德拉姆蘭裡格城堡內的一幅達文西的畫作失竊

CASE 15      
「薩拉,請回來吧」
2003 年:切利尼的雕像「金雕寶物鹽碟」在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失竊

「市場可以消化它所得到的一切」──四位專家在談藝術品盜竊

「警方對這種犯罪行為不感興趣」  偵探/查理斯•希爾

「畫從不會貶值」探員/恩斯特•朔爾樂,巴登-符滕堡地方刑事犯罪部

「我們要對我們的文化遺產負責」──Axa藝術保險商/湯瑪斯•偉瑟爾傅士

「理論上,所有人都覺得我們的工作很棒」檔案員/烏里•澤格斯,國際藝術品損失登錄協會  

附錄
斯特凡•布賴特韋澤在瑞士的盜竊活動
1950年至今的其他藝術品竊案

前言

        藝術品盜竊不僅有市場,而且有很大的市場。人們很相信國際刑警組織和保險商對此定期公佈的各種資料,然而實際的藝術品盜竊情況卻和這些資料有很大出入。隨著東歐國家的不斷開放,同時也形成了大量延續至今的管理漏洞。包括藝術品盜竊在內的各種有組織的犯罪,都在這些管理漏洞中尋找到了自己的生存空間。一些研究人員指出,藝術品盜竊犯罪在其嚴重性和排名影響僅次於毒品交易和人口買賣,並且增長勢頭迅猛。

        本書除了介紹 15 件轟動世界的藝術品盜竊案件外,還著重在介紹藝術品盜竊組織的背景,並且否定了這個說法:藝術品盜竊犯罪乃歸因於案犯自身對藝術的愛好。事實上,在絕大多數藝術品盜竊案件中,犯人的犯罪動機都和藝術完全不相干的。

        本書是關於藝術品盜竊,而不是盜竊的藝術。雖然在戰爭中產生了大量藝術品相關案件,而且這一話題直到今天都還有著許多有趣的觀點,但本書內容還是主要集中於那些純犯罪動機的案件,完全沒有關注戰爭中的藝術品案件,即便這兩者之間很難區隔。書中關注於戰後時期的獨立藝術作品而不是工藝作品(除非對風格流派產生巨大影響)。我們深知不可能完整地記述藝術品盜竊的歷史,因此也從未對此有所奢望。

        藝術品盜竊案件的相關人士(案犯、失主、保險公司、偵探),都出於各種原因而不願意對此發表言論。博物館方面也認為這是一個十分尷尬的話題,因為他們知道,在收藏品保護和人員配置方面,館方都是漏洞百出。當時,僅僅一瓶泡沫塑料就可以使柏林橋派博物館(Berliner Bruecke Museum)的警報裝置失效;威瑪宮殿博物館(Schlossmuseum Weimar)和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Kunsthistorisches Museum)所使用的警鈴則每每發出假警報,最後導致館內警衛索性不再理會警報。有竊賊甚至在漢堡藝術館(Hamburger Kunsthalle)和柏林國家藝廊(Berliner National Galery)的正常開放時間、在數百觀眾面前直接將藝術品從牆上或展覽櫃內取走,而現場卻沒有人站出來詢問或攔阻。

        偵探們也知道大約80%的藝術品竊案都無法查明。藝術品不是消失得無影無蹤,就是不經過警方而是透過其他管道重回失主手中。這是因為藝術品大都投保了十分完整的保險,所以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相較於高昂的賠償金,他們自然更願意付錢將其贖回。不過,當時這種錢並不叫做贖金,而是稱作「失物尋回線索獎金」,其中大部分來自於藝術品的保險金。

        案犯們自然也都不願意在公眾前曝光。只是極偶然地有一個像斯特凡•布賴特韋澤(Stéphane Breitwieser)一樣的人,靠這種不光彩的事情舉世聞名。他是阿爾薩斯人,曾經橫行於歐洲各地的博物館,盜竊了價值數百萬的藝術品,當然這些都發生在他變得人盡皆知前。他所犯下的案件可能也是本書所介紹的案件中最驚人的。布賴特韋澤打破了常規:他並不是為了敲詐或金錢,而僅僅是為了那種坐擁藝術品的感覺。


前言


CASE 1: 失而復得的微笑──所有藝術品盜竊行為的鼻祖

時間Time
1911年
作品Artwork達文西《蒙娜麗莎》
地點Location巴黎羅浮宮
被告Prisoner愛德華德•德•瓦菲爾諾、溫森•佩格拉
動機Motive愛國心
結果Result主使者逍遙法外,從犯被補後無事,《蒙娜麗莎》重回羅浮宮

故事:

        據報紙報導,這原本只是巴黎夏末普通而寧靜的一天。遊客們漫步在杜伊勒里宮中,塞納河畔的書攤也一如往常地正常營業。這是個晴天,太陽還不斷照耀著,但大多數人還是願意待在戶外,無論是參觀這座城市無數博物館中的哪座都一樣──大部分人肯定都會這樣做的。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一天將會發生一件舉世矚目的頭條新聞。可就在這一天卻出現了至今都無法想像的事件:歷史上最偉大的藝術品在迄今最宏偉的博物館中消失了。1911年8月21日,《蒙娜麗莎》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從羅浮宮盜走。《蒙娜麗莎》是李奧納多•達文西在1503年左右開始為麗莎•德爾奇奧科達(Lisa del Gioconda)創作的。之後,它和法國宮殿的眾多珍寶一起,由楓丹白露宮搬入羅浮宮。1800年左右,它一度還被掛在拿破崙在杜伊勒里宮的臥室裡。現在這幅名作被安放在一個配有雙層防彈玻璃的空調保險櫃中展覽,並只允許參觀者在安全距離觀賞。當時的《蒙娜麗莎》只是很簡單地裝在沉重的石膏框裡,靠著畫框四角處的鉤子掛在卡雷沙龍的牆上。《蒙娜麗莎》被竊後,失蹤了兩年之久。在這期間,警方、私人偵探和那些獨具慧眼的人都曾經試圖查明《蒙娜麗莎》的下落。畢卡索和阿波利奈爾(Guillaume Apollinaire)都曾被懷疑為竊賊,甚至接受過審訊,但最終都無罪釋放了。一家法國報紙最後甚至為此懸賞五千法郎,但《蒙娜麗莎》仍然無跡可尋。

        完成這項不可能任務的,是一個來自義大利南部杜門薩的男人,名叫溫森•佩格拉。佩格拉對羅浮宮的瞭解要比一般遊客多,因為他是油漆工和玻璃工。1910年,羅浮宮的管理部門不顧大型公開抗議,決定對部分名貴畫作在展覽廳展覽時加裝玻璃。這項工作由戈比爾玻璃店負責,也就是佩格拉工作的地方。所以這名三十歲的工人不僅熟悉羅浮宮的展覽廳,甚至還知道博物館保全人員在巡邏時走哪扇壁門、哪個樓梯間。警方事後得出結論,佩格拉是在8月20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左右通過德農館入口,進入了羅浮宮。佩格拉走樓梯來到二樓,假裝漫無目的地四處閒逛。大約同一時間,溫森(Vincenzo)和米切兒•朗切洛蒂(Michele Lancelotti)兄弟也進入了羅浮宮。半小時之後,三人在杜沙特廳會面,然後趁人不注意悄悄躲進展覽大廳西側的一間雜物室。羅浮宮允許業餘畫家在展覽大廳裡臨摹各種名畫,這間雜物室即是用來存儲他們的繪畫工具。羅浮宮周日時是下午五點閉館,而週一則全天閉館。這樣,佩格拉和朗切洛蒂兄弟就有了充足的時間來實現計畫。

        根據警方判斷,這三人在雜物室內藏匿了一整晚,直到第二天早上七點才溜出來。這三人出來之後都穿上長及膝蓋的白色工作服,偽裝成每週一進行例行清潔工作的工人。之後不久,他們又上樓進入了卡雷沙龍。

        《蒙娜麗莎》是現今世界上保護得最周全的藝術品。她現在掛在義大利文藝復興展覽廳內,每年接受五百萬來自世界各地觀眾的朝拜。《蒙娜麗莎》是由達文西在五百年前為一位帶著神祕微笑的年輕女性所創作,整件作品固定在77×53釐米的白楊木板上。由於世界上有無數張《蒙娜麗莎》的複製品,所以不斷有著名的藝術史學家為了高額獎金出面證明羅浮宮內的《蒙娜麗莎》不是真品,真品在日本、美國或其他什麼地方,但他們卻沒人能拿出真正的證據。

        羅浮宮為《蒙娜麗莎》裝配了雙層防彈玻璃,一年只開放一次,還雇用了兩名警衛專門看管,並且二十四小時用警報器防範。1974年,當《蒙娜麗莎》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離開羅浮宮去參加日本的展覽時,羅浮宮在萬國大廳修造了一個玻璃空調保險櫃。在此之前,羅浮宮幾乎沒有採取任何保護措施。直到戰後,羅浮宮才安裝了一塊防碎玻璃:1956年一名玻利維亞遊客維樂佳斯(Ugo Unjaga Villegas)向《蒙娜麗莎》投擲石塊,導致畫框右下角受損,必須加以修復。

        但當佩格拉和朗切洛蒂兄弟進行上世紀最具影響力的竊案時,這幅世界上價值最高的作品只用了四個簡單的腳鉤掛在提香的《阿方索•德阿瓦洛斯肖像》和科雷吉歐(Correggio)的《聖凱薩琳的祕密婚禮》)之間。在竊案發生之前,法國博物館館長歐莫勒曾自信的說道「偷走蒙娜麗莎?那他不如去偷巴黎聖母院上的塔!」但這三個竊賊卻沒遇到什麼困難:他們直接將《蒙娜麗莎》從牆上的畫框中取出,穿過四百五十公尺的長廊走到樓梯間的門口。他們這一連串行動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因為羅浮宮每週一都會取下無數的展覽品進行維修或拍照。穿白色工作服的人拿著一幅畫簡直是再平常不過了,根本不會受到懷疑。這個聰明絕頂的計畫差點在大廳旁的樓梯間功虧一簣:用來打開逃生門的備用鑰匙竟然打不開這扇通往自由世界的門。這時,佩格拉聽到樓梯上有人下來,卻仍然保持冷靜。他將畫布從畫框取出,將畫框藏到階梯下後把畫布塞進工作服中,然後請求從樓上下來的人(克萊普納•蘇維特)幫他打開逃生門。他們從衛斯孔帝中庭離開,走向停在杜伊勒里宮旁的汽車。

        他們首先乘車前往了溫森與其女朋友位於第十區的聖路易斯醫院路的一間小閣樓。然後佩格拉繼續上班,直到下班才又來。可是已經有一個男人在等他了,那就是這起世紀初最轟動盜竊案的幕後主使。

        這個人自稱為馬奎斯,真名卻為愛德華德•德•瓦菲爾諾(Eduardo de Valfierno),是一名出生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富家子弟。他從親戚那裡繼承了很多藝術品,甚至一度靠出賣這些藝術品過活。不知從何時開始,他接受委託去搞到一些名畫,根本不管從誰的手裡弄來。雖然馬奎斯接受委託,卻很少將真畫交給買主,而是讓馬賽藝術品修復員紹德宏(Yves Chaudron)偽製贗品糊弄了事。馬奎斯從不害怕哪個買主會識破騙局,即便識破了,也不敢將此事宣揚出去。他如法炮製,將《蒙娜麗莎》同時賣給了很多收藏家,其中大部分是美國人。唯一可能帶給他麻煩的,就是這些買主都大肆聲張,表示真正的《蒙娜麗莎》在自己手中,而這也確實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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